董事会运作情形
2019年度董事会开会7次,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职 称
姓 名
实际出(列)席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实际出(列)
席率(%)
备 注
(注)
董事长
王世忠
7
0
100%
连任
董事
蓝顺正
汪海明
6
1
86%
李怀文
5
2
71%
陈瑞隆
4
新任
曹永祥
林江帝
3
旧任
独立董事
梁金羡
任志强
林育雅
林谷同
张宝光
其他应记载事项:
1、董事会之运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叙明董事会日期、期别、议案内容、所有独立董事意见及公司对独立董事意见之处理:
(1)证券交易法第 14 条之 3 所列事项:
董事会日期
议案内容
所有独立董事意见及公司对独立董事意见之处理
2019年1月14日
第四届第十九次
通过修改本公司「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
所有独立董事核准通过
2019年3月14日
第四届第二十次
通过修改本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及「衍生性商品交易处理程序」
2019年5月2日
第四届第二十一次
通过修订本公司「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
2019年7月8日
第五届第二次
通过宁波亚德客自动化工业有限公司增资案
2019年11月11日
第五届第四次
通过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会计师案
(2)除前开事项外,其他经独立董事反对或保留意见且有纪录或书面声明之董事会议决事项:无。
2、董事对利害关系议案回避之执行情形,应叙明董事姓名、议案内容、应利益回避原因以及参与表决情形:
应回避董事
应利益回避
原因
参与表决
情形
通过独立董事被提名人资格审查案
回避之董事为独立董事被提名人
未参与讨论与表决
3、当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强董事会职能之目标与执行情形评估:
(1)本公司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及薪资报酬委员会,协助董事会旅行监督职责,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运作情形。
(2)本公司董事会参照「公开发行公司董事会议事办法」之规范,订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资遵循。
(3)为使董事及经理人于执行业务时所承担之风险得以获得保障,本公司每年均为董事及经理人购买「董事及经理人责任保险」,使其全心全意发挥职能,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
(4)本公司秉持营运透明、注重股东权益,于公司网站设有「投资人专区」、「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及时提供相关中英文信息,且于每次董事会召开后,公告董事会之重要决议,并定期举行法人说明会。
4、公司至少一席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且对于应提董事会决议事项,皆有全体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如无法亲自出席,则委由其他独立董事代理出席。
注:改选日期为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