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
本公司稽核室隶属董事会,配置内部稽核主管1人及专任稽核人员1人,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依法令规定,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提董事会决议。且内部稽核人员之资格均需符合法定之适任条件,并持续进修到达规定时数。稽核人员之任免、考核、薪酬依据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守则」及相关法令规定由稽核主管依据签核流程签至董事长核准。其主要职责在于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衡量营运之效率,报导之可靠性及相关及相关法令之遵循,适时提供改善建议,以确保各项制度得以持续有效实施。
工作执掌
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据董事会通过的稽核计划执行,另视需要执行项目稽核,依据内部控制制度可能发生之缺失提出改善建议且出具稽核报告,稽核主管除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稽核业务外,并列席董事会报告,以落实公司治理之精神。
此外,稽核室督促本公司各单位及各子公司执行自行检查,建立公司自我监督机制,自行检查结果做为管理阶层出具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之依据。
稽核作业
每年年底稽核单位,会依据当前的经营环境变化、各子公司所处的地区特性、公司未来营运方针、以及先前查核结果进行风险评估,据以规划次年的稽核重点,拟定年度稽核计划并提报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核准,据以施行。
稽核作业流程图
内部控制自行评估检查
推动内部控制制行评估,以落实公司自我监督的机制、及时因应环境的改变,调整内部控制制度之设计与执行,并提升各营运单位的作业质量及效率,借以协助确保公司经营目标被顺利达成、相关法令被有效遵循、公司资产被妥善管理、提升管理信息的实时性与可靠性。每年至少办理内部控制自行评估一次,由稽核单位覆核各单位及子公司之自行评估报告,并同稽核单位过去期间所发现之内部控制缺失及异常事项改善情形,以作为董事长及总经理评估整体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之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