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董事会开会7次,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职 称
姓 名
实际出(列)席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实际出(列)
席率(%)
备 注
董事长
王世忠
7
0
100%
无
董事
蓝顺正
汪海明
陈瑞隆
李怀文
曹永祥
独立董事
任志强
林育雅
林根茂
黄意文
其他应记载事项:
1.董事会之运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叙明董事会日期、期别、议案内容、所有独立董事意见及公司对独立董事意见之处理:
(1)证券交易法第 14 条之 3 所列事项:本公司已设置审计委员会,故不适用。
(2)除前开事项外,其他经独立董事反对或保留意见且有纪录或书面声明之董事会议决事项:无。
2.董事对利害关系议案回避之执行情形,应叙明董事姓名、议案内容、应利益回避原因以及参与表决情形:第六届第十次董事会讨论事项第十三案「拟通过本公司集团副总经理兼大陆事业群总经理李怀文先生之职务及薪资调整案」,董事李怀文先生鉴于利益冲突依规定回避,不得行使表决权或代理他人行使表决权及第十四案「拟通过本公司集团财务长曹永祥先生之职务及薪资调整案」,董事曹永祥先生鉴于利益冲突依规定回避,不得行使表决权或代理他人行使表决权。
3.当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强董事会职能之目标与执行情形评估:
(1)本公司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及薪资报酬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运作情形。
(2)本公司董事会参照「公开发行公司董事会议事办法」之规范,订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资遵循。
(3)为使董事及经理人于执行业务时所承担之风险得以获得保障,本公司每年均为董事及经理人购买「董事及经理人责任保险」,使其全心全意发挥职能,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
(4)本公司秉持营运透明、注重股东权益,于公司网站设有「投资人专区」,及时提供公司治理、财务报表与法人说明会等相关中英文信息,且于每次董事会召开后,公告董事会之重要决议,并不定期参加法人说明会。